IIIF观察(二十六)——中国国资混改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国资混改的探索与实践

2019年10月17日下午,清华大学产业创新与金融研究院第26期“创新驱动”主题茶座聚焦“中国国资混改的探索与实践”,邀请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吕汉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郑志刚教授、中建政研集团国企改革事业部总经理陈韬等分别做主题报告。清华校友总会研究部主任梅晓鹏、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薛霖、中国公路学会交通投融资分会常务副秘书长杨茜雯、中品正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强等20余位嘉宾展开讨论。活动由研究院执行主任刘颖主持。

茶座现场

吕汉阳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与实践”为题,系统深入介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混改目标、相关政策、改革方式和改革进度等。他开宗明义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形式。他强调,我国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基础,但在不同时代有不同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国企改革朝市场化稳步迈进,国有经济已经从很多领域退出,而在新时代下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体现,混合所有制本身就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认可,只有市场机制才会激发国企内生增长动力,使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市场的重要主体。

吕汉阳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是第一步,也是表面,真正要使混改发挥作用,还是要更加突出‘改’,要更加重视“混”以后的治理机制完善,实现公司制改革,国资委要从国资监管体制转变为出资人职能,依照公司法,依出资额为限行使股东权,将企业变成真正的市场主体,从这一角度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实现国企微观改革的重要抓手。

吕汉阳介绍,国企基于分类进行改革是混改的基础。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划分可分为两大类:以经济效益和资本回报(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以市场调控为主要手段的商业类国企;以社会效益和完成政府任务为主要目标,以国家调控为主要手段的公益类国企。商业类国企中,处于充分竞争的商业类国企为商业一类,主业处于战略性或垄断专营的为商业二类。商业一类要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着力推进整体上市。而商业二类的改革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同时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

吕汉阳认为,对通过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企,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效率上下功夫,不搞一刀切,做到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能为混而混,改革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但在一些特殊领域如国防军工领域,应该作为禁止、缓行或者谨慎操作的负面清单,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通过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产权交易、引进战略投资、并购重组、新项目混合等途径实现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吕汉阳演讲

吕汉阳的开场报告之后,中建政研集团国企改革事业部总经理陈韬结合他实际参与多个地方国企改革的具体实践,分享了他的观点和思考。他认为,目前国企混改的导向明晰,央企、地方国企通过混改实现资源整合、资本整合、管控模式整合,实现产业布局。表现形式上既有同行业间强强联合,实现优劣互补;也有不同行业间互补整合,实现全产业链的调整和布局。

陈韬指出国企混改需要注意投资者引入和资本运作两方面的问题。引入投资者时,国企需要关注投资者需求,做好前期分析,关注合作方的财务类指标、市场占有率、主营业务发展空间、信誉和口碑等关键信息指标,做好风险管控。资本运作可以通过横向资本运作(同行业兼并整合)、纵向资本运作(产业链整合)、混合性资本扩张(多元化、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分拆上市等)等多种途径实现,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模式。

中建政研集团国企改革事业部总经理陈韬发言

郑志刚教授则从案例剖析的角度,结合公司治理重点阐述了国企混改的模式选择和逻辑检验。报告中,他对比了四家国有钢铁企业改革方式:东北特钢通过债转股,将银行由债权人转变为股权人实现改革;天津四家国有钢铁企业合并为渤海钢铁,后又引入民营企业德龙钢铁进行混改;马鞍山钢铁引入中国宝武进行改革;重庆钢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混改。通过经营指标等分析,他提出国企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混改最为有效的逻辑假设,并通过经济学的逻辑检验初步证明这一假设较为可靠。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应用金融系主任郑志刚教授发言

茶座现场

讨论阶段,与会嘉宾就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优先进入混改试点、公益性国企如何实现混改、以及混改后经营机制改革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在回答何种企业可以混改时,吕汉阳指出,国务院国资委只出台宏观政策,除了负面清单相关领域外对国企混改全部放开,对优质资产还是劣质资产的混改,国资委也并未做出限制,由国有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混改。而对于混改后企业的运营管理机制,尤其是党政联席、政企职责划分等,大家认为,中国共产党指导下的三重一大是重要的前置程序,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红线底线,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和现实规律。在此前提下,完善好企业三层一会的议事规则,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下按表决权进行博弈,只要明确机制,规范治理,依照授权管理体系进行运营,就能够贯彻混改的思想,实现合作共赢。

对接会活动合影

文:李 博 刘 颖

图:常 志 东

责 编: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