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F专题研究:产学研融如何协同创新(1)

IIIF专题研究:产学研融如何协同创新(1)

原创 IIIF 清华大学产业创新与金融研究院

 

IIIF专题研究:产学研融如何协同创新(一)


 

 

过去的四十年中,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长期持续的高增长,增长的驱动力也不断升级、发生了几个阶段的结构性变化。

中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除了制度变革释放的效率,政府主导推进营造内部巨大的市场结构和融入外部的世界市场,大量企业的出现、生长壮大、淘汰消亡,数以亿计大大小小的企业主体参与国民经济活动。企业的行为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也在影响政策的方向、社会发展的诉求变化。 

创新,是企业作为生产要素中最积极活跃的部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特征,是资本、劳动力、技术之间融合存在的一种“并不容易明确界定”而又十分重要的特征。一方面,创新是面对社会环境问题有效的、不守陈规的方案变革;另一方面,创新又是一种高风险的经营行为,成败有时悬于生死之间。所以,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固步自封、墨守陈规,自然难以为继;但盲目求新也未必正确,可能陷于进退维谷的困境。创新,是新生产力的来源之一,但可转化利用的好的创新又是需要持续的正确“动作”才能组织实现。这一方面说明,创新并不是简单将“新”等于“好”;另一方面也说明,成功的商业活动、经济生产需要的是持续、高质量的创新。

在过往的四十年中,中国涌现出很多富于创新精神、并取得了商业成功的企业。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创新开始从分配制度变革、人口结构、基础设施建设释放的效能,转向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等更微观结构中的要素效能释放。这就要求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向内、向外的活动中,开始要将更多资源运用到技术的积累、持续的改善提升,以及商业模式的探索、运营管理效率的研究等方面。

在社会体系中,实体经济的企业不断面对社会供需,提供产品服务,运作各种生产要素;科研机构从事基础性研究,高等院校进行人才的训练培养;金融机构提供资本流动、助力扩大再生产;政府则是提供市场所需要的公平环境和基本保障性社会体系。在这样一个四元或五元的子系统结构里,我们试图通过研究发现围绕“创新”的现状,以及是否存在一些成功的资源配置的案例或模式,来支撑和实现创新。这样的社会资源配置方案,可能成为企业为主体在面对新的历史阶段中环境挑战的参考策略、甚至是行为原理。

我们预设的基本模型,是以企业活动为中心的经济行为,创新驱动技术、管理(包括商业模式、内部运营)为主要目的的这部分经济活动,即将企业创新的产学研融模式的重点视角定位在企业为核心的,院校、科研、投资机构的四元互动中。其落脚点,是第一线的企业为中心的活动,各种研究、政策、资本资源在企业创新中起到的作用、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及一个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的信息交互平台可以服务社会的模式探索。归纳而言,我们的基本问题,并不是讨论“创新”是否在给企业创造价值,而是更关注产、学、研、融的结合以及如何结合,是否可以、以及怎样为提升企业效益的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该项研究以“企业创新能力暨产学研融调研” (立项代号:石榴计划)命名,突出“企业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和“产学研融结合互动的现状与问题”,重点面向产业(以互联网和电子产业、能源与环境、生物与健康、先进制造为主的四大行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和金融投资机构四大领域,设计了四大类型的调研问卷和访谈提纲,展开不同领域的深入调研。在问卷调研的基础上,IIIF充分利用创新驱动沙龙等形式,举办产学研融跨界对话沙龙近百期,深入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实地考察走访五十余次,通过创建产学研融生态圈,广泛集聚各方资源,发挥平台价值。研究团队也充分调研比较了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日本筑波大学、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等三类高校,政府基础科研基金、政府引导行业补贴、私募股权投资等三种资金支持来源的模式,对不同制度体系下的产学研协同模式进行分析比较。经过较为扎实的调研实践,得到一些初步观点:

(1)产学研合作也如各类经济合作一样,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合作与集成实现双赢或多赢的局面。产学研融结合涉及多方不同类型的组织:高校和研究机构要兼顾学术价值与成果应用,企业关注技术转化和产品应用,金融在技术创新各阶段与产学研合作对接融合,通过扮演支持者角色实现收益。良好的产学研合作要首先理顺各方利益关系,明确界定责、权、利,达成一致的合作契约并有相应机制保障契约的有效执行,实现各方利益分配的最优化。

(2)以企业为主导要素的产学研融结合模式是科技转化效率最高的形式。复杂的产学研融多方关系没有绝对最优模式,不同的合作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环境条件,需要具体分析和选择最适合的模式。仅就技术成果到产品转化的一般情况而言,要紧紧围绕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展开,企业作为产学研合作的组织者和创新资源整合者,要始终用企业的逻辑直面市场竞争与社会需求,使不同的组织类型在合作中不断调和与适应。

(3)建立并扶持一批产学研融合作中介服务机构或信息平台。科技中介是知识供需双方之间的桥梁,可以很好的克服供需方在知识转移过程中,在信息、管理、文化、认知等方面的障碍,起到有效合作的润滑剂、甚至粘合剂的作用,减少技术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有效避免逆向选择。应鼓励和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完善科技中介机构的组织发展和法律制度建设,创新产学研合作服务体系。让科技中介机构作为产学研合作全过程中的有效环节,发挥推动和促成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节选自《谁主沉浮--石榴计划产学研融协同创新调查研究(第一册)》

清华大学产业创新与金融研究院组织编写

叶桐、刘颖、金韬 编著

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

 

编辑:艾 欣

责编:刘 颖

清华大学

产业创新与金融研究院